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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学生潜入女生住处抢走3200元 法院判赔30万

  新时社网(微博)3月18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曾因侵入邻家行窃失手杀死女主人的台湾庄姓男大学生,还潜入林姓女大学生住处强盗,民事法庭今天判庄姓男子赔30.32万元(新台币 下同)。

  2010年8月庄姓男大学生潜入邻家行窃,被女主人发现,持水果刀将女主人杀死,而庄姓男子在2011年1月间的凌晨,还侵入雾峰一处出租屋房,强暴、胁迫女大学生交出财物,得手3200元,被判刑9年6月徒刑。

  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决书今天指出,庄姓男子曾在雾峰一处出租套房租屋,退租半年后,涉嫌利用对此栋租屋套房地形及安全设备的熟知,利用凌晨侵入当时就读科技大学二年级的林姓女大学生租屋处强盗取财。

  判决书表示,庄姓男子侵入女子的租屋处后,原睡梦中的女大学生发觉有异而惊醒呼救,遭庄姓男子恫称“你不要叫、不要逼我杀人,我只是要钱”,要求女子交出现金2000元后,还用衣物将女子头脸盖住及嘴巴塞住后,再要对方再交出提款卡及密码。

  庄姓男子不满足,又在房内继续搜寻财物,强行取走女大学生皮包内700元的现金,但留下500元在女大生的书桌上,为吓使女子不敢报案,庄姓男子并脱去女子衣裤,制造相机快门声响,作势拍摄裸照后才离去,还向女大学生说“对不起”,法院二审判刑9年6月有期徒刑。

  半工半读的女大学生,每个月薪资9000元左右,她被抢走3200元,要求10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但法官审理后,判决庄姓男子应付30万元慰抚金,加上抢走的3200元,共判赔30.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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