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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人大立法听证聚焦燃气安全


  “我赞成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天然气属危险品,日常使用再注意,也难免会有疏漏。”

  “我反对,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要求用户这么做,是否安装使用应自愿选择。”

  这不是辩论会中的镜头,而是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的场面。

  日前,包括燃气经营企业代表、社区居民、大学教师、个体工商户、退休职工等在内的12名听证陈述人,围绕居民燃气用户要不要安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器、户内燃气设施的维护更新责任以及费用由谁承担等问题,唇枪舌剑,陈述观点和理由,有的还对《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听证内容是在综合考虑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定向征集意见、立法调研座谈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这也是燃气用户、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主管部门普遍关注的事项。”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邢化良说。

  听证陈述结束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3名负责同志组成的听证人,对陈述人的观点、依据及理由进行了询问。市政府法制办、公用事业局的负责同志也向陈述人作了详细说明。

  主持听证会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工委主任吴宗乐表示,此次立法听证会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20年来首次采取听证会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立法建议,推进民主立法的一次具体实践活动。“会后,法工委将认真整理、归纳陈述人的意见和建议,制作听证报告书,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作为再次审议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时的参考依据。”

  据了解,此前法工委就召开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在媒体发布了公告。居民、企业等纷纷踊跃报名,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通过对所持观点、代表群体、专业知识等因素的综合考虑,法工委从持正、反观点的众多报名人员中,遴选出12名听证陈述人,5名旁听人。

  听证陈述人、张店区个体工商户殷晓燕认为,采取听证会的方法听取基层老百姓的意见,为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渠道,能使法规更符合实际情况,对于提高法规质量也很重要,“作为一名个体工商户,能够成为人大首次立法听证会的陈述人,感到十分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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