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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发布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应统一编写标准 

  今天,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组对外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度报告整体调研情况相较于2012年,进步不明显,甚至在年报踩点发布、延迟发布方面的调查结果还有了退步。

年报发布拖沓情况没有改善

  《报告》调查指出,相当比例的行政机关年报发布时间较为拖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虽然有的政府机关早在1月初就已经将年度报告公布在网站上,但大多数政府机关则集中到3月底才陆续在网上公布,有的则是等到3月31日才上网公布,还有一些政府机关的年度报告在3月31日24点前也未能在网上检索到。据统计,3月5日调研开始前发布年度报告的,国务院部门有1家,省级政府有1家,较大的市有7家,而年度报告发布截止日期前5天内(即3月27日至31日)发布的,国务院部门有27家,占比近50%,而省级政府有17家,较大的市有17家。

  综合2013年和2012年的年报发布情况分析,年报发布拖沓的毛病没有明显改观。

  《报告》分析指出,在最后期限集中发布报告的做法虽不违法,但至少反映出其工作态度、工作水平还有提升空间。依照现有的信息化工作水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拖延到最后发布,说明其内部管理尚不够高效、对年度报告的及早发布缺乏重视。

部委延迟发布数多于2012年

  《报告》披露,2014年3月31日24点前,项目组未能在网上检索出来其2013年年度报告的国务院部门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铁路局、国家外国专家局,较大的市有呼和浩特、银川、乌鲁木齐。对此,项目组4月1日凌晨2点左右再次做了核实,并保留了网页截屏。但4月2日再进行核查时,项目组发现,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铁路局网站均显示为在3月31日当天发布了报告。其中,民航局报告显示发布时间为3月31日,但中国政府网显示转载时间为4月2日18时27分;铁路局报告发布未标注时间,其网站首页4月1日的新闻表述为“3月31日发布”,但中国政府网显示转载时间为4月1日15时43分。

  而根据2012年的《报告》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24时,58个国务院部门、31个省级政府、46个较大的市政府,都按时发布了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铁道部因机构改革,网站停用。

年度报告编写标准亟待统一

  《报告》建议,为了避免各级各类政府机关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强、避重就轻、统计口径不一致等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制定年度报告的编写发布标准,细化并明确报告必须具备的各项要素,统一部分重要数据的统计口径。

  同时《报告》还建议,年度报告栏目设置规范化应该引起重视。各级政府机关应在本级政府网站上配置年度报告栏目,且本级政府自2008年以来的年度报告均应当优先发布在年度报告栏目中,并形成以本级政府网站年度报告栏目发布为主,在网站其他栏目或者其他网站发布为辅的工作规范。对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在向上级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同时,在本级政府网站发布自身年度报告。

   新时社北京4月3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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