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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判决动摇法治必害死香港

  反对派团体昨日组织声援政治犯游行,警方估算有二万人参加。

  可以相信,游行人士中,有不少是出于同情年轻人等理由而甘冒酷暑高温参加;然而,不说年轻或所谓公义是否就是可以违法的藉口,单是游行本身已经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就是企图冲击、动摇本港最重要的社会支柱──法治。

  法治是港人社会繁荣安定的重要基石,是港人最珍惜的共同核心价值;法治更是一国两制下基本法对港人社会作出的最大承诺,而且回归二十年恪守不变。特区只要有法治一天,港人都不需要为自由和安全感到害怕。然而,昨日名为声援政治犯的游行,组织者真正的目的,正正就是要从根本上动摇特区的法治;他们利用民众的一点同情心理,质疑法官判决、打击法院威信,公然对法治作出挑战。

  回归以来,反对派有过大大小小无数次的集会游行,已经对特区政府的依法施政、对社会安定繁荣、对年轻人认识国家社会构成极大伤害,但要论到伤害的性质和严重性,眼前这一波歪风恶浪、包括昨日的集会游行可能是最危险的一次。一旦特区法治受损,市民将会失去信心、社会永无宁日,本港国际金融中心等地位亦将会动摇。反对派在日趋孤立之下,疯狂反扑,不惜损害港人社会根基,把矛头指向裁决、指向法官、指向法治,用心是非常可怕和恶毒的。

  无疑,立会和政总前地两宗案件,被覆核判刑入狱的多是年轻人、大学生,他们之中,除为首的黄之锋、罗冠聪、黄浩铭等人外,其馀的不排除只是人云亦云的跟风者,也的确没有什么私利,美国大学学位、奖学金和国会听证会等着数是轮不到他们的;但是,在一个法治社会,行为是最重要的处事准则,犯了法、用了暴力冲击、破坏了社会安宁,就要承担法律后果和受到惩罚,不是用年纪轻、无私利就可以解释和推卸责任的。市民的同情心可贵,不少女士的母爱尤其动人,但同情一念和爱心也要讲原则和看后果,如果港人社会因此暴力成风、违法免责,则这种爱心和宽容不仅不是美好的事物,相反还会成为害人害己和贻祸社会的负面因素,好心人能不慎然!

  而更有甚者,案中黄之锋、罗冠聪等人,绝非因年纪轻而冒失、更非因社会公义而坐牢,他们年纪虽然不大,但抗中乱港的抱负和战绩却绝对不小,而且背后还有着庞大的反华反共政治机器在运作和指挥,他们视自己的国家为仇敌,对培育他们成长的地方一点不知感恩和珍惜,颠倒是非黑白,把反国教、反政改说成是社会公义,阻挠莘莘学子认识家国、把港人一人一票选特首的良机白白断送。他们今日身陷囹圄,是自作自受、并非为公义受过;当头棒喝未必能令他们清醒,但盲目的同情则只会令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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