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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禁止蒙面规例》有积极成效

(图文互动)梁爱诗:《禁止蒙面规例》有积极成效

10月14日,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接受新时社记者专访。新时社记者 翁忻旸 摄

  新时社香港10月15日电(记者周文其)“《禁止蒙面规例》已取得积极成效,对于止暴制乱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广大市民今后与暴力分子划清界限、共同维护社会繁荣稳定。”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接受新时社记者专访时说。

  梁爱诗表示,修例风波以来,屡次出现激进分子打砸港铁站设施、破坏政府建筑物及商铺、袭击警员和持不同意见的市民等恶劣事件。很多人在肆意破坏时都戴着口罩,导致警员难以将违法分子绳之以法。《禁止蒙面规例》实施以来,一方面对激进分子起到阻吓作用,警告他们不要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让家长、教师更重视对青年的警示教育,避免更多青年被激进分子裹挟、做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

  《禁止蒙面规例》5日生效以来,截至9日警方共拘捕90人,包括57男33女,他们涉嫌违反规例相关内容。对于有人称这一规例导致警察滥捕示威者,梁爱诗强调,警方的执法表现相当专业理性。警方不可能无缘无故地拘捕激进分子,在行动中警员必定需要使用武力,但这是合适必要的,并非所谓“滥权”。

  “这一规例已经指出,如有人正在从事专业或受雇工作,做出与该专业或工作相关的行为或活动时,为了人身安全而使用有关蒙面物品;或该人因宗教理由或已存在的医学健康理由蒙面等,都可以做出合理辩解。由此可见,该规例并未侵犯市民的正当权利。”梁爱诗说。

  对于有人称《禁止蒙面规例》绕过特区立法会、在程序上不合理,梁爱诗表示,《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已经规定,在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认为属于紧急情况时,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任何其认为合乎公众利益的规例。同时,《禁止蒙面规例》属于先订立后审议的附属法例,立法会复会后也将提交立法会审议。因此在程序上是完全正当的。

  “广大市民应当认清激进分子的面目,坚定地与他们划清界限,支持特区政府及警队止暴制乱。同时,特区政府也应该继续倾听市民合理诉求,采取切实行动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繁荣稳定。”梁爱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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