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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 | “一法可安香江”!

昨日是香港回归二十三周年,也是香港国安法颁布落实的第一个整天,标志着香港进入新时代。从社会各界热烈庆祝回归纪念日,到警方英勇执法,拘捕一批参与非法遊行及鼓吹港独的暴徒,香港国安法霜刃初试,已发挥巨大震撼力。

特区政府昨晨按惯例在湾仔金紫荆广场举行升旗仪式,出现近年难得一见的和平景象,而在会展中心举行的庆祝酒会,也是一派祥和气氛。庆回归活动则遍及全港各区,广大市民脸上绽放的笑容,反映了他们对国安法的支持,以及对香港未来会更好的信心。相比之下,去年回归纪念日发生暴徒围攻立法会大楼的一幕,令人有恍若隔世之感。

没有人会天真地指望香港会立即恢复平静,事实上,反中乱港势力虽然惶恐万状,纷纷退出政坛或解散组织,但不会就此收手,改变的只是搞破坏的方式。在反对派政客鼓动之下,在外部势力制裁威胁声中,少数暴力分子铤而走险,昨日发起非法遊行,虽说规模与过去无法同日而语,但一样的丧心病狂,其间有人掘砖、堵路、纵火、破坏公共设施、呼喊港独口号及展示相关标语,更有警员遭暴力袭击。

国安法刚刚落实就受挑战,正好测试这把镇港重器的锋芒。警方表现英勇,拘捕逾三百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多名涉嫌违反国安法。一名嫌犯的背囊中被搜出香港独立字样的标语,成为涉及国安法的第一案。随着相关案件的调查、起诉、判决,国安法将展现其真正威力,也会为何谓合法、何谓非法劃下清晰界限,加深香港社会对国安法的认识,树立其权威。

国安法对香港而言是新鲜事物,社会上有不同反映属正常现象。反对派将之妖魔化、抹黑,如黑箱作业、国安公署无王管云云,也在意料之中。事实胜於雄辩,过去一个多月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了包括特首及特区政府相关官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亦专程在香港举办十二场谘询活动,更鼓励各界在网上发声。香港律师会会长彭韵僖表示很多建议被採纳,体现於香港国安法之中,足以证明反对派的有关指控根本站不住脚。

另一方面,中央在香港设立国安公署,这是中央派驻香港的机构,加上国安公署从事涉及国家机密的工作,履行职责不受特区管辖是天经地义的,符合国际惯例。但必须指出的是,公署的履职行为不受香港管辖,但有关派驻人员除了必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应遵守香港法律,根本就不存在所谓无王管的情况。

反对派还将香港国安法与○三年特区政府的二十三条立法草案相比较,批评国安法太辣,这也是混淆视听。二十三条草案是香港本地立法,国安法是中央为香港立法,立法之主体不同,没有可比性。更重要的是,○三年香港没有大型社会动乱,没有港独,也没有本土恐怖主义,国安法既然是针对过去一年的黑暴而来,立法更加全面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今后特区就二十三条自行立法,也必须因应时势对先前的草案作出修订,反对派拿十七年前的二十三条草案对比香港国安法,何异於刻舟求剑!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国安法一定要辣,让犯罪分子感到痛,才不敢触犯。春秋时代郑国名相子产曾论政宽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意思是说,火很猛烈,人们看见就害怕,敬而远之,被烧死的人少;水柔弱不可怕,戏水的人多了,溺死的也多。观乎香港现实,回归以降,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如无掩鸡笼,这才导致反对派肆无忌惮,外部势力为所欲为,最终引发修例风波,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国安法旨在纠偏,将被歪曲的一国两制拉回正确的轨道,如果国安法不够辣,不足以令人产生敬畏之心,立法又有什麼意义?

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形容,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极少数人来说,香港国安法是高悬的利剑;对绝大多数香港居民包括外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是保障其权利自由和安宁生活的保护神,可谓一语中的。正如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昨天所说,一法可安香江!时间将证明,国安法是香港由乱入治的转折点,是香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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