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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奖不是阅读选择的唯一依据

  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评选结果已于一个月前揭晓,发奖仪式也即将在北京举行。此次,格非的《江南三部曲》等5部长篇小说荣膺此奖。作为我国一项规格很高、对获奖者来说荣誉很重的文学奖,本届茅奖揭晓以后再一次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的争议。

  实际上,文学鉴赏有一个公认的规律,那就是见仁见智,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莎士比亚。同样一部作品,基于读者不同的人生阅历、性格禀赋乃至阅读爱好,会产生不一样的阅读感受,一部分读者认为优秀,另一部分读者却认为不过如此,这是文学鉴赏活动中的一种常见现象。正是由于这个缘故,世界上包括诺贝尔奖在内的文学奖,每次公布得奖作品后都会在文坛上产生激烈争议,不像自然科学奖那样基本上可以一锤定音。目前,我国每年发表、出版的长篇小说多达一千多部,茅奖作为每4年评选一次的奖项,要在几千部作品中遴选出5部作品授奖并得到公认,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甚至可以说,这一评选结果只是更多地反映了评委的眼光。

  但文学奖对于文学读者来说,毕竟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在长篇小说创作呈“井喷”的状态之下,普通读者已经不可能读遍所有新作品,因此,文学奖的评选结果理所当然地成为一些文学读者阅读选择的风向标。每一年诺奖揭晓以后,获奖作家的作品销售都会出现一个“小高峰”,给作家和出版商带来奖金以外的丰厚利益。但是,对于文学作品来说,真正的优秀作品并不需要依靠文学奖的加冕,而是在于读者的认可。俄罗斯伟大作家托尔斯泰未得诺奖,而他的长篇小说至今读者众多,与之对应的是,也有不少曾经进入诺奖之列的作品很快被读者遗忘,也被市场淘汰。

  因此,要求文学奖能够评选出最优秀作品,实在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茅盾文学奖尽管建立了严格的评选程序,但也无法避免产生“遗珠之憾”,比如,余华20年前发表的《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直到今天仍然高居文学类图书的排行榜上,但却与茅奖失之交臂。一些获得提名,已经入围的作品,其质量并不比得奖作品差,甚至在一些读者心中有明显的超越,但仍要承认奖项容纳能力的有限。显而易见,如果一个文学阅读者只是以文学奖作为阅读选择的依据,就会错失大量优秀作品。

  目前,我国的长篇小说创作和出版正处于繁荣时期,但客观地说,长篇小说的创作力量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以年龄为标志的分野。新时期以后曾经在长篇小说创作中长期担任主力的作家现在已经普遍步入老年,而这一代人由于成长于特殊环境,无论是在思想观念还是文学理念,都出现了一些与现时代社会的脱节现象。倒是一批已经崛起的“70后”“80后”作家,由于成长于改革开放后的环境,接受了良好的文化教育,无论是国际视野还是历史纵深感,都已经具备了超越前人的潜质。近几年出现的一些广受好评的长篇小说,如徐则臣的《耶路撒冷》、笛安的《南方有令秧》、颜歌的《我们家》等,都是出自这些年轻作家之手。因此,已经获得茅奖的作品固然应该重视,但对于一个成熟的文学阅读者来说,应该把阅读的视野放得更广阔,而不必受文学奖的局限。只有这样,文学阅读者才有可能接触到真正优秀的文学作品,文学奖评选中的“遗珠之憾”才不会成为文学阅读中的“遗珠之憾”。(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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