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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名:《慈善法》是公益事业的里程碑

(原标题:政协委员王名:《慈善法》是公益事业的里程碑)


央广网北京3月7日消息(记者 马婧婧) 它将整个把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和社会治理推向新的一个时代,我把它称为里程碑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说到。
我整个的提案大概有将近20个,涉及到慈善法,慈善法后的这一件事提案有12个,基本上方方面面,我觉得全面的重构的,公益慈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
对于《慈善法》后基本体系的建设,王名认为:第一:慈善法使用了一个大慈善方法,实际上大慈善在我的理解就是公益慈善,这比传统意义上的扶贫济困的慈善要宽泛得多。大慈善的概念本身开辟了公益慈善事业的新时代。
第二:登记管理体制得变化,我提了一个叫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因为慈善法非常明确地给出了一个叫统一直接登记体制的框架,在此之前的体制,现在正在改,目前是分两类,一类是统一直接登记,一类是双方管理,但是慈善法本身对慈善组织给出的是统一直接登记。
第三:公益认定制度的建立,那么慈善法非常明确地讲,慈善组织要由登记管理机构要统一认定。第四:是监管体制的问题,慈善法有一章专门讲监管的问题,而且监管体制我这个不展开我讲,我这有一个提案专门讲监管,监管体制的问题。
第四:是税收政策,慈善法关于税收政策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体系,我们此前的税收政策是碎片化的,我想提到公益金融,慈善法非常明确地讲要发挥金融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的,包括金融机构的参与,构建公益金融体系的建构也势在必行。
王名称:过去十年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是一种蓬勃发展的格局,在相当程度上是全社会普通推动的,普通参与的,这里面很重要慈善来自民、来自企业、来自市场、这种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热情里边存在问题很多,因为没有法,因为没有制度,因为没有规范。
慈善法正式颁布以后,会被整个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建构整个社会认知方面提供一个空间。更关注的是政策方面,改革方面,和立法方面的推进,所以我这次有个提案叫《慈善法》后的社会组织法,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法,进入这个全国人大的立法,我觉得还是非常乐观的。
(原标题:政协委员王名:《慈善法》是公益事业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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