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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建设14所高校

   6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中西部教育发展提出了全面的指导意见。

   其中,关于发展中西部高等教育的内容就有不少亮点。根据意见,中西部高等教育或将迎来全新的发展时期。相关的重点内容梳理如下:

   一、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重点建设14所高校:意见提出,要在资源配置、高水平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支持中西部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合理确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属地招生比例。在没有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省份,按一省一校原则,重点建设14所高校,发挥中西部地缘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继续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综合性大学,以及学科优势特色突出,在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类型本科高校。

   三、2020年共建学校数量扩至100所:支持部门、行业协会以合作共建的方式,参与建设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中西部高校。优先在国防、农业、能源、矿产、交通、海洋、环保、医药、通信、建筑、金融、信息服务等领域开展共建,2020年将共建学校数量扩大至100所。

   四、开展高校对口支援:鼓励高水平大学尤其是东部高校扩大对口支援范围,提高中部省属高校受援比例。形成阶梯式支援格局,第一阶梯由100所左右高水平大学支援中西部75所地方高校,第二阶梯由75所受援高校和部省共建高校支援中西部100所左右地方本科高校。

   五、新建的本科院校要提高办学水平:优化专业结构,减少社会需求少、就业状况差的专业,增加行业、产业、企业急需的紧缺专业。对办学特色鲜明、紧贴地方需要的,在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方面给予倾斜,对评估整改不达标的,减少招生规模、严控新设专业。到2020年,中西部所有新建本科院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管理更加规范,质量普遍提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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