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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锦萍:企业公民是通晓公益的商业体

 每个个体,包括企业在内,都是自爱的,他们似乎都要寻找一种组织形式,能兼具公益和私益,这就是现在非常热门的社会企业。同样,公益金融、影响力投资、公益创投等概念也是如此。大家发现什么问题?即便这些载体同时具备公益和商业的两种因子,我们只会把属于公益的认定为公益,不会把整个模式都认为是公益。

 还有一些儒学学者说,公益其实是为了成仁,即让你成为正人君子。这种说法还不够,当今社会必须借助另外一个概念来描述公益,那就是共同体。当我们陷入困境的时候,我们有勇气去呼救,是因为我们认为大家身处在一个价值共同体之中,这个共同体可大可小,小到一个家庭、到一个社区,大到整个人类,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的话,共同体给人的是认可与归宿,所以当我们做公益的时候,实际上在寻找对共同体的认同。

 企业为什么做公益?

 我们常常质疑,企业做公益是不是违背了企业本质。尽管《公司法》第五条把企业责任纳入到法律规范里面,但其实并没有规范意义,企业并不会因为违反这一条而受到惩罚。更有甚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有违企业本质,而且企业责任内涵和权利对象还十分模糊。古典经济学家更彻底,他们只承认一种社会责任,即企业利用其资源并且从事生产利润的活动,在没有虚伪和欺诈的情况下,从事公开、自由的竞争。

 但如今企业做公益已远远超出这些最低标准,更不仅仅是为了美誉度和知名度。如今,企业更愿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理智的人,承担作为公民的责任,希望跟社区融为一体。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的话,企业的拟人化越来越深。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向慈善组织讲述公益和商业的关系,今天我要向企业讲述公益和商业的关系。为什么?因为当我们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时候,我觉得有几个考量点一定要提醒,尤其在当下。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是分层级的,包括法律、经济、慈善等层面。公益慈善能提升企业的美誉度,但如果企业低层的责任都未能尽到,比如对自己产品和服务都不负责,那么这种美誉度对企业来说就是无树之果。

 第二,企业社会责任不可避免地要跟企业整个发展战略相吻合,企业必须懂得公益领域的原理和伦理。为什么这么讲?因为我们发现,企业有的时候出于善心找合作伙伴去做公益项目,但如果企业对合作伙伴没有做尽职调查,如果对伦理项目把握不准确,可能效果会相反,这方面我们有很多反面案例。

 可以的话,企业的社会责任部可单独成立一个与企业并行的部门,可以是一个独立基金会,也可以是慈善信托,也可以是企业一个部门。但只要这个部门和企业有藕断丝连的联系的话,企业在做公益的时候就会被质疑动机是否单纯。然而,商业与公益并非水火不容,因为商业懂得公益,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据现场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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