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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化厅关于繁荣农村现实题材文艺创作的意见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文化文艺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水平,繁荣新形势下农村现实题材文艺创作,唱响新时代山东农村建设赞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戏曲、曲艺、音乐、舞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为载体,切实加大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力度,深入挖掘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的重大事件、重大成果、先进事迹、鲜活事例,创作推出一批展示当前乡村振兴重大成就、反映当代农民精神风貌的优秀文艺作品,努力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升农村文明程度。  二、积极推进农村现实题材文艺创作  1.推进深扎活动持续开展。各级文化部门、文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机制,落实活动经费,创新实现形式,支持文艺工作者带着题目、带着任务、带着目标深入乡村体验生活、采风创作。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等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走进基层、走进一线、走进群众,体验群众生活、体会百姓情感、体悟大众心声,创作推出更多正能量富集、感染力强、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  2.紧抓重点项目引领繁荣。各地要立足自身实际,深入挖掘特有艺术创作资源,策划创作一批思想深远、主题深刻、叙事独特、艺术高超的精品力作。省文化厅将进一步完善省级创作扶持项目评选办法,积极探索省市县合作共创重点项目工作机制,适当增加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资助数量,支持各地打造推出一批主题突出、题材新颖、艺术精湛、样式鲜活的优秀作品。  3.灵活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要注意弘扬民族民间优秀文化传统和地方特色,灵活运用地方戏曲、特色曲艺、民族音乐、民间舞蹈等各种表演形式,自觉适应农民群众观演喜好。要自觉更新创作观念,大胆探索,锐意进取,不断拓展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的题材、内容、形式、手法,让作品更加精彩纷呈、引人入胜,努力提升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传播力。  4.制定规划统筹推动农村现实题材创作。各地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农村现实题材创作规划,合理布局创作选题,统筹推进不同题材、不同层级文艺创作。要合理设定创作目标,省市级文艺单位重点打造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高水平文艺精品,县及县以下艺术团体着力创作演出本地农民喜爱的文艺作品。  三、创新推动农村现实题材作品传播  1.积极搭建集中展示平台。用好全国基层院团展演、山东文化艺术节、全省新创作小型剧(节)目评比展演等国家级、省级展演展示平台,遴选推出一批体现山东水准、代表齐鲁形象的农村现实题材优秀作品。策划举办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展演,支持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参与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演出,努力提升乡村文化影响。支持各地根据地方实际,创新举办区域性汇演、评比、比赛活动,多层面、全方位展示山东农村现实题材文艺创作突出成果。  2.多形式推动跨区域传播交流。灵活运用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公益演出服务政策,择优遴选一批反映乡规民约、移风易俗、扶贫扶志、家教家风的优秀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纳入政府购买目录,深入各地开展巡演,努力增加优秀文艺作品展演频次。挖掘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潜力,优先支持农村现实题材优秀作品参加送戏下乡、送艺术进校园活动。  3.不断探索作品传播有效形式。探索运用文艺+互联网手段,推出更多思想主题健康、艺术水平高超、群众喜闻乐见、适于网络传播的农村现实题材文艺精品。汇总一批反映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农民生活,观赏性强、群众喜爱的优秀剧(节)目视频或精彩片段上传网络,促进优秀文艺作品网上传播。  4.提升文艺创作优秀成果共享水平。鼓励各级各类文艺单位,以共同创作、参与创作、购买版权、学习移植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现实题材优秀作品覆盖率。省文化厅将适时开展农村现实题材作品征集活动,通过无偿征集、买断版权、公益推广等多种方式,收集汇总一批农村现实题材优秀剧节目,供基层艺术团体免费创排、演出。  四、多渠道推进基层文艺人才建设  1.加强基层文艺人才队伍建设。各级文艺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文艺工作者招录标准,严把入口关,确保队伍整体素质。要不断加强在职人员业务建设,组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效果突出的业务技能培训、练兵、比赛等活动,努力提升在职人员业务技能。省文化厅组织举办的各类文艺人才培养培训活动,为基层文艺工作者设立基础名额,并适时举办面向基层的专题培训活动,为基层打造思想政治素质好、艺术创作水平高、熟悉农村生活和农民需求的文艺工作队伍提供支撑。  2.加强人才援助和智力援建。加强结对服务管理,鼓励省直文艺单位通过设立基层共建基地、开展结对子帮扶、吸收基层文艺工作者进团学习、帮助基层举办专业辅导培训、为基层重点艺术创作提供高素质艺术人才支持等多种方式,积极搭建与基层单位交流平台,帮助相关单位不断提升人员技能、推进业务建设。依托省市文艺单位,组建由专家学者、知名艺术家、各单位骨干艺术人才组成的文化志愿小分队,深入基层开展艺术领域指导服务,提升基层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  3.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文化艺术活动。充分发挥全省农村一村一年一场戏免费送戏工程等文化惠民政策,积极培育民间演艺力量,推动民营剧团、庄户剧团规范化建设。支持各县(市、区)组建县级职业剧团,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成立艺术团、演出队。综合运用政府购买、补贴以及与社会资本合作、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多种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设立艺术表演团(组),开展农村现实题材舞台艺术作品创作及演出。  各市、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努力提升创作质量,积极打造推出一批农村现实题材优秀作品,为展示新时代乡村振兴突出成果、满足广大农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重要支撑。  山东省文化厅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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