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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围殴蓝雪宝 两青年准保释禁离港

  【新时社报讯】暴徒屡行私刑,法庭昨审理两宗该类案件,一宗被告获准保释,另一宗被告则要收押。

  正义姐蓝雪宝上月被十多名暴徒围殴至头破血流,当中涉案20岁无业男子及23岁男学生事后被捕,被控伤人罪,昨在西九龙法院提堂,获裁判官黄雅茵批准保释。

  两名被告分别为报称学生的23岁蔡俊轩,及报称无业的20岁黄卓熙,控罪指他们於2月21日,在铜锣湾时代广场非法及恶意伤害蓝雪宝。此罪若罪成可判囚三年。

  两被告毋须答辩,据了解,控方指称蔡俊轩用硬物袭击蓝雪宝头部后,黄卓熙又踢向蓝的身体,令蓝受伤倒地,眼镜甩掉。控方虽反对让两被告保释,但裁判官黄雅茵批准两人分别以现金及人事共15000元保释外出,其间不得离港及踏足案发现场,案件4月9日再讯。

  另一宗案发生於去年12月,有男途人疑因政见不同与示威者起争执,遭一名巴裔男生用棍殴狂打。

  被告为在港土生土长的19岁巴裔男生Mahmood Hamaad,他昨承认於去年12月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与山东街交界袭击一名姓陈男子。案情指陈当晚与示威者争执后被袭昏迷,但被告继续上前用棍打及脚踢陈,警方接报后翻看闭路电视,同日在现场附近拘捕被告。主任裁判官罗德泉考虑被告年轻,先索取其多份报告以了解其背景、心理状态,被告还押至3月27日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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